德國 BfR 發(fā)布新版食品接觸橡膠材料建議書
近日,德國 BfR 發(fā)布了橡膠材料的新版建議書,該建議書雖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但根據(jù) RASFF 違規(guī)通報顯示,建議書中的規(guī)定會被德國官方作為監(jiān)管食品接觸材料安全的依據(jù),因此建議書中的要求被食品接觸材料行業(yè)廣泛采用。建議書主要更新如下:
XXI 以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為基礎的商品
1、版本更新為 2024.09.01,原版為 2023.02.01。
2、明確刪除 XXI/1、XXI/2 表 2 中未按規(guī)定在 2 年內提交評估申請的物質。
3、更新表 1:評估原材料、添加劑和生產(chǎn)助劑的要求。
XXI/1 與食品接觸的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制品
1、版本更新為 2024.09.01,原版為2023.02.01。
2、第2.8 條中密封件的范圍由“瓶蓋、墊圈、塞子和類似封蓋”更新為“瓶蓋、墊圈、塞子和類似封蓋以及薄膜”;另外澄清如果不確定密封件的預期用途,則應假設最不利的可預見的表面積與體積比,如果無法估計,則假設表面積與體積比為1 dm2/kg。
3、第3.2條增加橡膠可以單獨使用或組合使用說明。
4、更新表1:橡膠/乳膠清單和表2:未經(jīng)最終評估的原材料、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要求。
5、更新1-3類產(chǎn)品的總遷移限值,包括:瓶蓋、密封件、瓶塞和類似封蓋以及薄膜總遷移限值由“10 mg/dm2”改為“60 mg/dm2”,對于一次性手套乳膠,在3%乙酸中測試時總遷移限值為30 mg/dm2,其中有機物含量最高為10 mg/dm2。
6、1-3類產(chǎn)品甲醛遷移限值由“3 mg/l”改為“6 mg/kg”。
注:
1類指與食品接觸時間超過24小時至數(shù)月的;
2類指與食品接觸時間最長為24小時的產(chǎn)品;
3類指與食品接觸時間最長為10分鐘的產(chǎn)品。
XXI/2 由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以及天然橡膠和合成橡膠乳膠制成的特殊消費品(以前的特殊類別)
1、版本更新為 2024.09.01,原版為2021.07.01。
2、更新表2:未經(jīng)最終評估的添加劑和加工助劑要求。
3、甲醛遷移限值由“3 mg/l”改為“6 mg/kg”







